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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当前,面对大好的发展机遇,利用我市已有的发展优势,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决策,进一步探索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努力提升我市社会建设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的实践性课题。 一、立足创新发展优势,深化社会建设顶层设计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站在历史高度和时代高度,鲜明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全面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刚刚闭幕的省委全会,对我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学习领会“七一”讲话和省委全会精神,对于完善和深化我市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属于指导思想、实践理念和战略规划的范畴,既涉及到对于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的辩证理解,又涉及到对于本地区发展条件和自身特点的把握。 应该说,经济建设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搞好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前提及基础。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前提和基础,其他三个领域的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经济建设也不可离开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而单兵突进。这是因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需要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相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许多社会问题需要后三者的建设加以解决。此外,经济建设本身并不是现代化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增长而增长,而是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经济建设是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政治与文化建设是经济建设可持续的条件和手段,而社会建设或社会发展则既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性条件,又是经济建设的根本目的。 由上可见,社会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目的,加强社会建设是我国各个城市、地区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特别要看到,社会建设绝不仅仅是一项“花钱”的事业,而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力来源和环境条件。一方面,搞好社会建设可以产生大量的消费性需求,可以促进投资拉动型经济模式向消费型与投资拉动型兼具的可持续经济模式的转型,从而吸引新的投资,促进产业的改造、升级与创新,促进社会就业机会的增长。另一方面,搞好社会建设可以不断完善共同富裕所需要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社会支持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的团结、和谐、秩序和稳定,从而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显然,社会领域的“社会投资”与市场领域的“经济投资”都能获得溢出本身边际的、跨领域的投资回报。一项研究成果表明,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5.7%,而单一的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其他经济要素的贡献率只有4.0%。 今天,对于一直处在改革开放先行位置并准备“继续领跑30年”的东莞市而言,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既属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既有“补课”任务,更具“探路”使命;既要把发展“短板”拉长,更可将综合竞争力做强。 一个充满活力而又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局面,将是东莞在新一轮竞争发展中继续领先的目标所指、动力所在、优势所系。从这个认识维度出发,我们在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上应当更为主动、更加自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提升民生福利水平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政策体系化、实施项目化、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做到大格局统筹、大手笔投入、大幅度提升。 二、优先改善民生福利,实现社会建设重点突破 民生问题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各种正当权益受到保护,人的生命价值、健康价值、尊严价值等受到尊重,社会福利及社会服务需求得以不断地满足。社会建设的最终目的就在于确保每位社会成员的生活底线和基础性权利,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发展平台,以增强全体人民的发展活力。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优先范畴和重点考量,是保障群众利益、回应社会需求的举措,也是赢得群众拥护、动员社会参与的要求。 经过了30多年持续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我们东莞市已经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具备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要能力,并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民生优先发展格局。要实现新的突破,就必须在继续做大民生“蛋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蛋糕”的质量,改进“蛋糕”的分配;在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可选择以率先建立完善底线公平、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为突破口。社会福利制度是以改善社会成员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制度安排,是现代政府应对社会问题、促进民生改善的常用工具。现阶段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建立实施有效的社会福利制度。一是充分满足社会成员基础性福利需求,包括解决温饱(生存需求)、接受教育(发展需求)、享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健康需求);二是全面提升社会成员安全性福利需求实现程度,包括就业、收入分配、住房、养老等,增强整体风险应对能力;三是积极发展福利性社会服务,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边缘群体提供支持性服务。当然,建立东莞特色社会福利制度,要把握底线公平、适度普惠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逐步提高标准,努力提升质量;要及时掌握社会成员中具有普遍性的新需求,如心理健康、环境关注等,予以引导,提供服务;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外来常住人口参与分享社会福利的水平;要在强调政府履行满足社会成员底线福利需求首要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慈善机制、互助机制、自助机制在非底线福利需求供给中的作用。 三、着眼激发创造活力,拓展社会建设互动平台 推进社会建设,落实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需要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拓展社会建设的互动平台,充分调动各个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唯此,社会发展和进步才有生生不息的动力,社会建设才能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实践中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积极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切实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通过不断完善的经济政策,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营造了积极、和谐与稳定的市场环境,形成了超强的自我调节、抵御风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与能力。借鉴这一经验,我们应当把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职能、培育社会建设的各类主体,拓展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平台,作为推进东莞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政策平台。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科学制定、高效执行符合东莞实际的社会建设政策,积极发展各类公益性、非营利性和社会服务型的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积极向这些社会组织让渡政府不该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社会服务及部分社会管理事务,鼓励这些组织发展居民群众和困难群体、边缘群体所需要的新的支持性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构建现代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以推动社会组织和新社会服务体系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能和政策导引职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是社区平台。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城乡社区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成为社会管理的基本单位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要以改革社区管理体制为切入点,通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参与社区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的民主治理和综合服务水平,努力建设社区居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组织平台。社会组织是联结社会单元的重要纽带,是社会成员自我组织的基本方式。要积极培育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的各类社会组织。既要发展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又要引进或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性机构,如社会组织孵化器、公益性基金会、社会建设研究机构等等。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要引导各类企业参与社会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是信息平台。信息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推进信息化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要进一步整合信息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推行政务公开,推动公共服务的信息化,使每一位公民能够及时、方便、低成本地获得政府提供的服务,形成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和个性化的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公共事务的热情。 五是人才平台。专业社会工作旨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增强人们的社会功能,达成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东莞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在加快建立中国特色、东莞特点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的过程中,通过购买专业社会服务项目与岗位等方式,积极做大社工人才增量;通过在职培训、考证激励等手段,实现推动现有社会服务管理人才存量向专业化的转换;通过校地合作、联办专业等办法,加强社工人才的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