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在国外,社工需通过合法注册,领取专业牌照才能上岗。我国现在在职在岗的社工人数大约有100万,绝大多数都未接受过专业学习,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服务,缺乏行业自律和评估,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教育培育力量相对薄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不足。我国现有1.4亿老年人,6000万残疾人,5000万城乡贫困人口,这些群体大约需要社会工作者300万人提供服务,但现有院校不仅招生和培训规模十分有限,而且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中,90%左右改行干其他的工作。这与社会工作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专业社会工作者占总人口的比例,美国为2‰,日本为5‰,加拿大为2.2‰,我国香港地区仅注册的社会工作者就占总人口1.7‰。因此,培养壮大社会工作人才的任务非常艰巨。
专业人才流失严重,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社工岗位的薪水不具吸引力,收入的低下令学生毕业之后放弃所学另觅新职,仅有一成左右的毕业生愿意从事专职工作。在香港,“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都离不开社工的身影,社工作为专门职业广受认可,其薪酬在专业人员中处于中等水平。要遏制专业社工流失的状况,首先应提高社工待遇,使之成为求职热点。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人员薪酬的激励性不足,同时缺乏职业保障,需引起我们的重视。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学校教育是培养合格社会工作人才的基本途径。要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完善学位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职业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培养大批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社会工作实务人才;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持续进修制度,加大社会工作教学科研投入,支持、资助社会工作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把优秀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选拔充实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来。
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必须着眼于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城乡困难群体、妇女儿童等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要着眼于恢复人的社会功能,帮助精神心理疾病人群、司法矫正对象、问题青少年完善人格,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要在社区居委会中设立一个管理层面的社会工作岗位,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监督社区社会工作事务。建立专门的社区社会工作站,针对社区老龄、贫困家庭、妇女儿童、矫正对象等群体提供专业性、实务性社工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服务广大农村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配备针对农村事务的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任务相对较为集中的民政司法、教育、卫生以及工青妇等系统,要根据本部门本系统工作的性质和工作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细化岗位设置和岗位要求,为社会工作才队伍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使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人员,要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做好“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工资制度改革。鉴于社会工作奉献、利他的职业特点,国家在统筹制定薪酬福利制度时,应注意向社会工作职业倾斜。社会工作职业薪酬福利制度要与职务(职称)体系密切结合,并与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挂钩,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
积极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扶持民间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积极营造民间社会工作机构公正公平发育成长的良好政策环境。支持民办社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其在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应有待遇;在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继续教育、交流研讨等工作时,要为民办社工机构中的专业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作者单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