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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运营权面向社会竞投

[作者:|来源:东莞日报|时间:2011-06-09] [ ]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我市2011年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运营权竞投公告。市政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创建1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市内外社会组织竞投服务中心的运营权。

  这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分别在莞城、虎门、石龙等镇街。2012年至2015年,我市每年将再选20个社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到2015年,全市50%的社区(村)将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特点】

  福利性、公益性、低偿性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综合性社区服务的场所,具有福利性、公益性、低偿性三大服务特点。福利性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公益性服务对象主要面向家庭、青年人、新莞人;低偿性服务对象主要面向广大居民、企事业单位。

  “我们会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丰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吸引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从而形成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驻社区企事业单位、社工、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广泛参与的服务网络。”该负责人说。

  【建设形式】

  扩建改建旧建筑

  市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资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镇(街)、社区(村)投入不低于市资助资金50%的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街)、社区(村)协调解决。市、镇(街)都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市财政安排4050万元,作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专项经费,以后的经费投入额度,视实际需要而定。

  目前,我市有些镇(街)、社区(村)已建有简单的服务场所或中心,或有弃置的办公旧地等。为节约用地,可通过改建、扩建旧建筑等方式兴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室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0平方米,包括必备功能室和选择性功能室。

  【运营权】

  全部向社会竞投

  市政府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市内外社会组织竞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权。平均每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购买服务金额为70万元。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权全部通过竞投确定。我市将在7月底,组织召开公开竞投会议,专家评审组根据运营方案,确定负责运营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11月底前,负责运营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要进驻社区,组建服务队伍,开展社区服务。

  取得运营权的社会组织,必须完成这些任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建设、维护、管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各类服务功能室;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协助社区居委会组建各类服务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各类服务;就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定期向服务购买方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估。记者 叶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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