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开展挂职锻炼,每年集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加强绩效考核评议,规范工资福利待遇,提高职业资格津贴……这是近日我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实实在在的举措。
社区工作者是实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最前沿队伍和最基本力量,为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意见》从招录、管理、培训、考核四个方面,对社区工作者素质提升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目标,如实施“一口清”包片联户,建立区、镇(街道)二级培训网络,对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等。
同时,针对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缺乏保障的问题,《意见》从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加大经费投入,今年我区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标准从每千户20.5万元调整为22.5万元,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补助经费每人每年从70元调整为73.5元,并规定两项经费每年5%的增幅;规范工资福利待遇,今年起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不低于宁波市上一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核定,同时提高职业资格津贴标准,鼓励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发展;鼓励争先创优,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事业人员和选任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对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