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社会工作高起点、高标准运作和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东莞市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市第二批市直试点部门社工服务岗位采购活动目前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进行。4月20日,该项目正式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评审。通过由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初步确定东莞市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星扬社会工作服务社、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中心、东莞市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相应项目的成交人。按照法定程序要求,采购结果将公示7个工作日。